按照全省统一政策规定,2022年1-12月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额调整为766.4元,月最高缴费额调整为3832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参保人员可在2022年12月20前,向其参保所在地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自主申报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安庆城区的参保人员,向其参保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自主申报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2021年度申报的原缴费档次确定,并逐月补收2022年1-12月份差额部分。补收时间为2023年1月。
原每月缴费额685.82元的,现调整为每月766.4元,每月需补收80.58元;原每月缴费额836.52元,现调整为每月894.17元,每月需补收57.65元;原每月缴费额956.02元,现调整为每月1021.91元,每月需补收65.88元;原每月缴费额1075.53元,现调整每月为1149.64元,每月需补收74.12元;原每月缴费额1195.03/月,现调整为每月1277.38元,每月需补收82.35元;原每月缴费额1792.54,现调整为每月1916.07元,每月需补收123.53元;原每月缴费额2390.06元,现调整为每月2554.76元,每月需补收164.71元;原每月缴费额2987.57,现调整为每月3193.46元,每月需补收205.88元;原每月缴费额3585.08,现调整为3832元,每月需补收246.92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或者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和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皖事通(“更多服务”-“税务服务”-“灵活就业社保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和税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未按时缴纳或需补缴差额的,在2022年度缴费存在困难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