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装配式建筑不仅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更,更是建筑业生产方式的重大革命,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安徽近期也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意见稿》内容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组织方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资质管理、评标办法、评标专家、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中关于招投标方面有哪些值得注意的要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组织方式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方式。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形成“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02招标方式
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经核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的,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
03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具有构件生产能力,不得在招标文件中限定构件供应方式。
04评标办法
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定标规则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05评标专家
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有1名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等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专家。
如果库内无专家满足条件或者满足条件的专家人数不足时,招标人可以自行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
06监督管理
不得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名义随意改变招标范围、方式及法定程序,变相实施虚假招标。
可见,《意见稿》为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划出了标准。
如果对内容有相应意见和建议,30日内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致信省住建厅提出意见。
TIPS: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主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