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省由财政部国库司代理公开招标并成功发行308.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至此,我省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完毕,共计689.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97.1亿元、再融资债券122.3亿元,为畅通政府融资“主渠道”、打好有效投资“攻坚战”、稳定经济运行“基本盘”提供资金保障。
我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10月布置市县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较往年布置时间大幅提前;2021年12月布置市县筛选2022年一季度可实施的项目,并将项目资金需求和开工条件,作为2022年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因素,确保成熟度高、拉动有效投资显著的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提前到位。同时,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项目市级财政预评审、省级财政前置审核、专家集中会审机制,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倒逼做好项目前置审批等环节要素。
选准发行时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结合财政部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项目轻重缓急、项目成熟度等情况以及再融资因素,每月初摸排下个月债券实际需求、制定各地债券发行计划,并做好发行窗口锁定和项目发行审核,切实优化债券发行安排。同时,加快支出进度,坚持债券支出进度一月一调度、半年一约谈、年度与债券分配相挂钩,建立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完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