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现就开展2021年第二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号)。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2.各县(市、区)择优推荐,推荐的智能工厂不超过3个、数字化车间不超过6个。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3.请各县(市、区)于12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
联系人:吴昊宇 联系电话:0556-5975330。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2021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