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经审定,现发布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5号),请在具体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蔡健炜 010—62083312)
附件
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