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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安徽减轻企业负担成效显著 缴税负担指数全国最低 |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4日 点击次数: |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和稳定经济增长大局的重要工作,创新性地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年出新招,有新绩,依法依理依规构建“三清单”,突出“三抓”,标本兼治减轻企业负担,成效显著。
在2020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中,安徽省缴税负担指数0.637,为全国最低,低于全国平均缴税负担指数0.292;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0.792,长三角最低,低于全国平均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0.203。人工成本指数0.925,长三角最低,低于全国平均人工成本0.079。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着力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法制化,依法依理依规构建“三清单”,一是首次建立建国以来涉企收费清单,在全国第一个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第一个建立涉企保证金收费目录清单,在全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收费清单突出项目年年减少,标准逐年下降,省市县政府层层递减,涉企收费清单由建立时的170项压减至目前的90项。除国家项目外,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基金项目已经实现零项目,零收费。省经信厅带头减负,带头精简2项基金,可为企业年减负3亿元,5年可为企业减负15亿元。二是理清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权责法定、权责匹配、简政放权、公开透明原则,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围绕清权、确权、确责、晒权、问责等环节,依法推动权力“瘦身”,放权于市场、企业和社会。省经信厅按照进一步“确、清、简”权、取消系统集成资质行政审批,下放煤炭安全生产“三证”认证等管理权限,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三是明确责任清单。围绕建立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在全国首创“责任清单制度”建设。针对保留的省级行政权力,依法依规编制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对应列出法律法规依据,并与“权力清单”一起面向全省公布实施。“三清单”的构建,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时间负担。
“十三五”期间,安徽省突出“三抓”:抓“突破口”、抓长效机制、抓清欠,标本兼治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抓“突破口”,降低企业综合性成本。针对减负担降成本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省政府积极打出组合拳,由省经信厅牵头,连续五年制定了有关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从税费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加大政策力度,持续为企业减负降本,政策重点体现在“降、免、改、奖”四个方面,增强企业获得感。二是抓长效机制,完善清单制度。实施动态调整清单制度,建立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将中央、省、市、县四级涉企收费清单查询系统以及投诉举报平台和惠企减负政策数据库在一个平台实现,有效打破全省企业减负政策的“信息孤岛”现象,为全省企业提供“一张网”全覆盖的减负政策查询、咨询和举报查处服务。三是抓清欠。开展已取消涉企保证金清退工作,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做到应返尽返,应退尽退。省直部门已取消涉企保证金清退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清退资金71.83亿元;16个市中除阜阳、滁州、铜陵市因企业涉法涉案被法院冻结,扣划无法退还外,其余各市均已完成保证金清退工作。抓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建立任务清单、督办清单、销号清单和月度通报“三清单一通报”制度,2020年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目标任务;自清欠工作开展以来,累计为2.8万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清理欠款1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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