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李心萍)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推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推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遴选一批优质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给予跟踪帮扶。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扶持政策。明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缓解返乡入乡创业反担保难题。
提升创业培训。一是扩大培训规模,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二是提升培训质量,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特点,开发特色专业和示范性培训课程,并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探索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三是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优化创业服务。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组建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支持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引导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服务。二是强化载体服务。加强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孵化体系。三是健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对返乡入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