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安庆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7日
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安庆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复制推广其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结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立足本地及周边特色和优势产业,打造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辐射皖鄂赣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高地”和“服务高地”。在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经验、新做法,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发展。在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在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基础上,实现“管得住”“通得快”。
2.坚持创新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制度、业态、模式创新,重点在B2B(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竞争新优势。
3.坚持联动发展。坚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出口并重,同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鼓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规模。
4.坚持融合发展。发挥安庆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中的比较优势,全面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规划对接、基础互通、供应链联动、园区共建,促进长三角区域和长江经济带城市实现优势互补和同频共振。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建设,建立线上与线下协同,产业链和生态链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体系,到2025年力争实现:在全市培育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00家,一区多园格局基本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40亿元,B2B方式占比逐年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安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完善平台功能。一是连接海关、外管、税务、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搭建政务服务窗口。二是为六大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搭建大数据服务窗口。三是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渠道服务、平台服务、在线培训服务等,搭建创新项目服务窗口。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采取“1+3+7”覆盖全市的整体布局模式,发挥各区域优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资源集聚,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政策全覆盖。“1”:依托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安庆经开区打造为安庆综试区的核心区。“3”:大观区依托快递产业园发展小包裹进出口,形成内外贸互动,推动物流园区产业发展;迎江区作为综合园区推进进出口联动;宜秀区依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孵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7”:桐城市依托合肥省会城市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优势,利用“飞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集聚;潜山市发展体育用品、刷业产品等特色产品出口园区和源潭等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小镇;怀宁县发展纸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岳西县发展工艺品、中药材、茶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宿松县发展电子、服装、箱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太湖县发展新材料、塑料制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望江县发展童装等特色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县(市、区)根据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状况,分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库,实现“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供应链各环节信息服务。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以融资、支付、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本地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中心,鼓励人民币结算,以海关和大数据平台信用评级为基础,依法依规引进办理结算、保险、保理、融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为跨境交易提供无担保的“跨境贷”金融服务。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整合安庆市内物流资源,推动现有物流园区智慧化升级,建设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流程。依托现有国内外物流平台,建设海外物流体系,重点发展海外仓。
4.建立电商信用体系。采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形成产品“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监管模式。不断充实跨境电子商务数据库,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推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黑名单和白名单制度。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对B2B、B2C(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B2C(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全口径分析统计,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各项机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风险分析,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推动企业规范申报,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单据规范监管水平。电子商务平台对其平台上企业经营情况实施内部有效监控。成立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与政府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构建自律体系,引导行业合法、安全、诚信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加强线下园区建设。建立由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园区建设机制,打造差异化特色园区。引进线上交易、支付结算、物流服务、外贸综合服务等领域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平台企业。完善线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开展市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创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2.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先发地区直接对接合作,积极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平台企业入驻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面向长三角等先进地区招引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落户安庆。
3.推动本地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中心,引导企业进入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本地有条件的企业入驻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重点推进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由“线下”向“线上”转型。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展会。培育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B2B企业。推动本地企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壮大。
(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质量提升。
1.发展优势产业。推动安庆特色产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加快“走出去”,在城区纺织服装、卫生制品,桐城羽绒床品、塑料制品,潜山体育用品、刷业产品,怀宁纸塑产品,岳西工艺品、中药材、茶叶,宿松服装、箱包,太湖新材料、塑料制品,望江童装等优势产业集群中,选择一批符合跨境电子商务终端消费特性的产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
2.提高品牌影响力。鼓励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和通过国际认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品牌全球化推广;推进外贸品牌企业加大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建设。
3.推动业态创新。利用安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类资源,建设一个O2O(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精品体验店,引导B2C业务规模较大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向B2B、B2B2C转型。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B2B、B2B2C出口,拓展销售模式。鼓励企业利用海外网络销售平台、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拓宽海外营销渠道,通过建设海外仓、境外线下体验店、营销中心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发展壮大安庆特色新业态。
(三)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通道。
1.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枢纽。整合安庆(皖西南)快递物流园、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资源,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鼓励进口商品通过安庆港进境转关,建设进口商品展销集散中心。积极开展铁海联运,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物流效率。
2.推动海外仓建设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建设或租赁海外仓,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完善支持政策,建立报关清关、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仓储模式,优化跨境物流运输流程。
(四)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落实税收政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便利措施,全面执行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
2.推进通关便利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向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申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无纸化,实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全面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3.创新监管方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清关中心、转口分拨中心和进口商品展销集散中心,实现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等全业态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功能。建立进出口商品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实施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优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措施。
4.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收付汇便利化。支持更多的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5.完善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为交易背景真实、信用条件较好的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投融资、外贸应收账款融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退税融资、仓单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服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重点加大对短期信用险的支持力度。
(五)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队伍。
1.引进高端人才。将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作为安庆市高端人才招引方向之一,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双选会,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入区创业发展。做好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安庆籍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招引工作。
2.培育本地人才。支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委托外地高校特别是长三角地区高等院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异地培训,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合作与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庆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安庆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配套政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鼓励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配套政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出台安庆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相关支持政策。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安庆综试区建设规划和施工图,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指导力度,对各责任单位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把安庆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