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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07日 点击次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制造强省”的基础所在,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既是落实《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的需要,也是持续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培育新动能的要求。2014年,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经省政府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经信中小企函〔2014〕162号)。近年来,我委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了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00户。这批企业仅占全省规上中小工业企业数量的8.4%,却贡献了14.7%的营业收入和20%的利润,小企业作出了大贡献,小块头焕发了大能量。这批企业秉承“做专才能做精、做精才能做强、做强才能做久”的发展理念,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涌现出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单打冠军”,在境内外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30户,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安徽省“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要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0%-15%,总数达到3000户以上。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导向,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安徽智造”竞争新优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24日,省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我委关于《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5月30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导向作用,明晰发展方向和目标。《意见》提出,将“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作为引导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提出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0户以上,引导并推动这批企业“以质取胜”,做国内细分市场的领导者,成为“安徽智造、安徽创造”的代表。
二是聚焦制造强省,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各地支柱产业,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并在增强创新能力、强化载体建设、提升质量品牌、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协作配套、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强监测督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同时,还对加强培育指导、完善服务体系作出了具体部署。在培育指导上,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指导各市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在完善服务体系上,建立覆盖全省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等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意见》提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为契机,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地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在发展方向上,《意见》提出,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在发展目标上,《意见》提出,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培育一流企业家、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出色、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小巨人”。力争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行业小巨人”50户,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二)重点任务。《意见》提出8项任务:一是加强培育指导。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户,并认定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00户左右。二是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推进“机器换人”,全省每年组织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3000台。三是强化载体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块状”发展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园区)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每年培育认定30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四是提升质量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每年培育认定省级新产品300个、工业精品50个。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五是完善服务体系。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六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平台入口以及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实现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0个。七是促进协作配套。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八是提高管理水平。每年评选全省制造业优秀企业家50名,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1000人次。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每两年评选200名安徽省技术能手、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
(三)推进措施。《意见》明确4项工作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的目标考核。完善认定标准和程序。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并运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优化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及新型政银担业务等金融创新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动确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每年推动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四是加强监测督查,建立和完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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