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 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县(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各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现将《安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从宝辉
联系电话:5545460
附件:安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 安庆市财政局
中心支行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日
安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试行)
根据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职能作用,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加快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通过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推进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业务创新和商业保理发展,盘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三、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设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通过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资金提供方等参与机构提供信息合作服务,方便更多的应收账款和机构参与到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来,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提高市场效率,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创新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业务办理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由单位、供应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登记,银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通过平台将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平台对供应商录入的账款信息进行业务确认;
(三)确认后的合同信息由供应商再向平台注册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银行原则上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且贷款期限应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付款期限相一致;
(四)银行反馈意向,双方线下磋商,达成协议;供应商须在达成协议3个工作日内将协议等相关资料报送采购单位和市财政局备案确认;
(五)银行在平台上填写成交单,并向融资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单,自主登记应收账款;
(六)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单位和市财政局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协议等相关资料将采购资金支付到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用于还款,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
五、相关要求
(一)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的推广,要把宣传推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融资工作列入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银行要优化办理流程。在经济资本配置、业绩考核等方面,政府、人民银行应给予支持和倾斜,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范围。市财政局要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和财政对中小企业、银行相关扶持政策的整合和衔接,提高银企参与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政府采购,同时也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竞争机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动员供应商、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平台应用,积极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信用融资手段,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
(二)供应商不得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银行融资,或无故拖延不及时还款。如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由有权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