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措施——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抓紧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各地各部门要逐项梳理核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限时办结。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现代农业、企业技改等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理回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三是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优化授信管理,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严禁金融机构贷款附加条件。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各地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约为60%,创造了80%左右的社会就业,堪称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发动机”。 “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