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第四条激励措施的解读
【激励措施内容】
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市: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
2017年对上述市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倾斜支持。
【激励措施解读】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竞相推动科学发展, 2017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因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的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成为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市。
由于中央引导专项资金项目均属后补助和竞争项目,项目立项数及经费到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各市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委托第三方及相关专家,对项目集中的8个市开展抽查显示:合肥、芜湖、淮南三市立项项目占全省立项数的53%,且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承担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2017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上述3个市在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倾斜支持。
二、关于对第十一条激励措施的解读
【激励措施内容】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淮南市、铜陵市、安庆市;合肥市庐江县、阜阳市界首市、滁州市天长市、宣城市宣州区、池州市贵池区。
2017年对上述市、县(市、区)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开发园区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激励措施解读】
近年来,淮南市、铜陵市、安庆市;合肥市庐江县、阜阳市界首市、滁州市天长市、宣城市宣州区、池州市贵池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工作中成效明显。
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获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高新区,省级淮南、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政府已报请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阜阳界首、滁州(天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政府已报请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江经开区、宣州经开区更名为省级高新区暨报请国务院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请示,已报省政府,合肥新站、池州(贵池区)省级高新区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省科技厅、财政厅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要求对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300万元奖励;对2016年以来新获批省级合肥新站、阜阳界首、滁州(天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省科技厅还将对上述高新区建设、升级等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三、关于对第二十三条激励措施的解读
【激励措施内容】
推进科教大省、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完善创新发展支撑体系成效明显、落实配套政策较好的市:阜阳市、马鞍山市、池州市。
2017年对上述市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平台和服务机构申报推荐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
【激励措施解读】
近年来省政府在推进科教大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过程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各市陆续出台政策与省里衔接配套,加强了省市联动,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根据阜阳市、马鞍山市、池州市等市在2016年执行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1+6+2”政策,主要是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先行到位、政策兑现申报材料审核、考察把关和带动财政研发投入绩效等方面的表现,省科技厅在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指标分配上给予各增加3项;并将在2018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工程中心平台建设等指标上倾斜。同时,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在具体申报立项工作中予以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