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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激活“第一动力”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27日  点击次数: 

——我省近期重大经济政策评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教大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我省近期先后出台《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等重大政策,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等 “四大体系”。新政策重点突出、导向明确、操作简便,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为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增添了强劲动力。

突出企业主体,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更多成果从“实验室”走向“车间”

“我省最新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奖励、后补助、股权投资和债权投入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等,强调加大科技供给,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省科技厅厅长宛晓春说。

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创新主体。在支持科技研发方面,新政策对企业购置研发设备、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均有大额资助。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省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科技成果只有从“实验室”走向“车间”,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新政策亮点突出,明确提出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转化科技成果。

对于一些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团队,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

突出投入联动,注重引导创新主体投入,加快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

“科技创新新政策更加突出投入联动,注重引导创新主体投入,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差异化定位,鼓励市(县)投入,加强投入联动,通过专项资金兑现,放大政策激励效应。”省科技厅厅长宛晓春表示。

细细梳理我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可以发现投入联动的条目比比皆是。比如,新政策明确在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绩效情况,市(县)先行奖补,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科技创新亟需打造创新服务体系。在创新发展行动中,美亚光电推出了国内首台人工智能色选机,由于融入了大量人工智能技术,它的色选更加精准,成品中没有被剔除的坏料几乎接近于零。“能取得这样的突出业绩,得益于设在企业的3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美亚牵头设立的全国稻米精深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美亚光电总经理林茂先坦言。

新政策明确提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对我省牵头组建新获认定的国家(试点)联盟、国家布局建设的区域性联盟,省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布局和转化实施。截至2016年底,我省探索建设中科大先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46家,支持组建数字与新媒体出版等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26家。去年,我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37件,排名首次进入全国前十。

突出业绩导向,明确政策奖补绩效指标体系,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体现激励创造创新、支持人才的鲜明导向

说起创新驱动发展,我省此前出台的“1+6+2”配套政策,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1+6+2”政策一改过去“科技部门先立项、拨款,企业再做项目、搞研发”的做法,转向企业先投入、市场再评价、市县先补助、省里后补助,只认条件和绩效;由过去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注重项目自身科技含量和水平,转向合同管理、绩效评价,注重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实践证明,“1+6+2”政策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最新出台的若干政策,更加突出业绩导向,强化绩效结果运用,这是新政策的一个主要特点。 ”宛晓春指出,在前期调研基础上,该厅总结了近三年实施“1+6+2”配套政策的执行绩效,学习借鉴各地有关经验做法,最后才起草了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并与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同步推进、相互衔接。

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项目,我省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开展公益性共享服务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可达200万元奖励…… “新政策更加明确政策奖补绩效指标体系,强调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体现了激励创造创新、支持人才的鲜明导向。 ”曾获中国专利金奖的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一项项新政策,充分展现了“业绩导向”,令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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