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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22日 点击次数: |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科委),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17〕7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推荐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在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等领域,择优推荐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
二、各县(市)区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基本条件,认真填写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基本条件、申报书和示范推荐汇总表等资料请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请各县(市)区负责申报材料汇总、初核,并填写“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各类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二份及完整电子版)行文报送市经信委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吴昊宇,联系电话:0556-5515029;
电子邮箱:aqjxwcyk@163.com。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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