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15号)要求,现将我省申报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对照《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组织企业(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有较强影响力)申报项目(与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不同),优先推荐2015-2016 年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未涉及行业的项目。项目须已投入运营,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二、由于申报工信部的项目名额有限,请各地认真精选项目。如本地企业无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不予推荐。
三、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请你们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1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13份及电子版,于2017年5月19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叶玉律、操礼贤;电话:0551-62871868、6287177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工信厅装函〔2017〕2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