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科高〔2013〕10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科高〔2016〕14号),经安徽青桐众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安庆市科技局推荐、专家现场考察、评审及公示等程序,12月26日,安徽省科技厅认定青桐众创空间为2016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青桐众创空间予以备案。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青桐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提供条件,营造环境,加快其发展。希望青桐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为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