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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3日 点击次数: |
8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即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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