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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3日  点击次数: 

 

8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即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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