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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18日  点击次数: 

                                   皖经信节能函〔2016〕1311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质监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9日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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