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节能函〔2016〕1311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质监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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