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提高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一手抓改革方案、一手抓改革落实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突破性和先导性的关键环节。制定高质量的改革方案,是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前提。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进改革工作,重点在落实,难点也在落实。抓好改革落实,是检验各级各部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标尺,是必须认真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全省上下要切实增强改革攻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要抓好改革方案谋划,也要抓好改革举措落地,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坚持改革方案和改革落实两手抓、两手硬。抓改革方案、抓改革落实是一个前后衔接、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要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敢于迎难而上、创新突破,抓实问题,开实药方,提实举措,使各项改革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坚持一招不让抓好改革落实,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实目标任务、精准落地、探索创新、跟踪问效、机制保障,加快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制度成果,以改革的新突破推动发展的新跨越。
二、建立健全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工作机制
3.明确改革方案质量标准。坚持从政治正确性、问题针对性、举措突破性、内容关联性、程序完整性等方面理解和把握方案质量,把是否聚焦体制机制顽疾和利益固化藩篱、是否厘清利益关系、是否便于基层理解落实等作为方案评估重要标准,确保改革举措内涵清楚、指向明确、解决问题。
4.把握方案制定基本原则。加强改革方案整体谋划,吃透把准中央改革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着力增强改革方案的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到谋定而后动,干一件成一件。
——坚持问题导向,精确发力。着眼于激发活力、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聚焦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握着力点、提高含金量、保持鲜活度,进一步提高改革精确发力能力。
——坚持量化目标,压实责任。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要求,细化目标、实化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
——坚持整体推进,协同联动。准确把握改革内在联系,统筹考虑涉及改革的条件和因素,加强政策举措之间的配套衔接,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集成能力。
——坚持守住底线,积极稳妥。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改革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蹄疾步稳推进改革。
——坚持科学决策,程序规范。严格方案制定程序,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核把关等关键环节,使改革方案符合改革目标。
5.明确方案起草任务。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改革任务,都要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形成制度性文件或实施方案、试点方案等。专项小组负责协调推动本领域改革方案制定,牵头单位承担具体起草工作。要按照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本系统本领域实际,协调相关单位,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省委改革办要加强监测调度,跟踪掌握每项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方案制定按照进度要求有序推进。
6.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把方案制定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牵头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查找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做到精准把脉、精确制导,使方案符合客观实际、顺应群众意愿。专项小组牵头组织重大改革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报领导小组备案。
7.加强论证评估。牵头单位要坚持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级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加方案起草过程的透明度。对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改革,要注重开展部门工作层面协调,加强沟通协商,力求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问计问需于民。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改革方案,要组织专家学者、研究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改革决策,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严格审核把关。专项小组负责做好本领域改革方案的审核把关工作。要严把内容关,重大改革符合中央精神,体现中央要求,契合安徽实际;改革举措聚焦顽症痼疾,具有突破性、创新性;改革事项紧密对接发展需要、群众需要,有利于激发动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严把法律关,改革方案提请会议审议或会签之前,由决策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立改废及法律授权问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严把程序关,制定程序规范完备,重要改革方案按照上位文件决策程序安排办理。
省委改革办负责审核拟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改革方案,重点就改革举措是否具有突破性创新性、决策程序是否规范、人财物等重点事项是否协商一致、文件体例结构是否合理等进行把关,并就上会审议的改革方案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9.集体决策审定。重大改革方案由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议,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的重要改革,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以及其他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列入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的其他改革方案,由省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项小组会议讨论审定,或以会签等方式审定。
改革方案以省委文件出台的,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需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定,其中涉及政府工作职责的,需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他文件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后,可直接进入办文程序。
重要改革方案审定后按程序向中央有关部门报批。改革文件、实施方案等正式出台后一个月内,由牵头单位向省委改革办备案。
10.动态调整完善。牵头单位采取自查、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对需要调整的方案提出意见建议,按程序及时报改革方案审定机关进行修正、补充、完善。
三、建立健全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
11.明确责任分工。坚持以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实,把明晰责任作为抓改革落实的头道工序,拧紧责任螺丝,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工作推进格局。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跨部门的重大改革,指导、推动、督促中央及省委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各专项小组负责做好本领域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催办,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省委改革办要把推动改革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加强综合协调,推进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落实负有直接责任,要盯紧盯牢、到事到人,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12.加强跟踪督办。加大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的督办协调力度,发挥督办在控制进度、把关质量、协调矛盾、综合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
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省辖市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各专项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跟踪督办情况。省委改革办通过上门走访、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各市联系,动态掌握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汇总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单位通过专题调研、业务指导等形式,督促本系统改革任务落实,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和相关专项小组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13.狠抓改革督察。坚持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强化专项小组、牵头单位、省委改革办督察职责,推动改革督察常态化、全覆盖,更好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追效问责的作用。
坚持谁提出、谁督察、谁落实,对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督察落实工作。每年遴选若干项全局性、牵动性强的改革事项作为领导小组重点督察项目,由省委改革办牵头组织实施。制定领导小组年度督察计划,对需要督察的重点改革任务列出清单,由各专项小组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每项改革至少督察1次。将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督察范围,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各有关方面要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督察情况向相关地方、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列出问题清单,限定时间、挂账整改,整改情况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对整改不力的要点名通报或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4.完善考核体系。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作为对省直单位和省辖市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加大对省辖市落实中央及省委已出台改革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等方面情况的考核力度,进一步突出实绩考核导向。
15.建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化平台。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改革决策部署,跟踪调度全省改革工作,实时展现每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实施效果及问题建议等,实现全程留痕、在线管理,并为年度综合考核提供可核实、可量化的依据。
16.巩固提升改革成效。对实施满一年的改革举措,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成效,查找问题,完善措施。
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发现方案有欠缺的,相关地方和单位要如实反馈,及时调整完善方案。加强试点工作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试点结束后两个月内,要提交总结报告及下一步意见建议。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积极推广应用。
各专项小组、省直有关单位要注意总结改革成功经验,及时向省委改革办报送相关信息。宣传部门要统筹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解读重要改革政策,宣传改革新进展新成效。省委改革办要总结推广各级各方面深化改革的鲜活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正能量。
四、强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保障
17.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改革定力,聚集改革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专项小组要发挥分兵把守作用,认真研究重要领域改革,及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对经办的改革举措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省委改革办要发挥协调作用,切实履职尽责,加大研究谋划、督办督促、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力度。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
18.建立改革奖惩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注重对干部推进改革实绩的评价,褒奖重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容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建立问责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贯彻乏力的,要批评教育、严肃问责。通过有褒有惩、奖优罚劣、允许试错,引导广大干部大胆闯、大胆试,坚决破、坚决改,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
19.压紧压实市县改革责任。市县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市、县(市、区)党委对本地区改革负主体责任,要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全面深化改革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自觉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推进工作。既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及省委部署的改革任务,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抓方案、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改革督察,配足工作力量,打通改革推进“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凝聚改革力量,推动各项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向全国第一方阵冲刺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