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23 项措施保障就业创业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用23项措施大力保障就业优先战略、 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顺利实施。
该市规定,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按规定对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500元岗前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为期1年的五项社会保险费补贴。
在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方面,该市积极支持社会资本、高校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场地资源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或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