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市级规定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总理到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考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安庆市巨泰商贸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方法
·安徽东皖车桥有限公司
·安庆泽明贸易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介
·可研报告用途 
·安徽创辉塑胶有限公司
·安庆市晨阳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市级规定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市级规定 >> 浏览文章
媒体解读:安庆2016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出台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年06月03日  点击次数: 

525日,市政府印发《安庆市2016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政策规定,2016年市本级财政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发明创造、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五个方面着力,提升我市创新指数。

  与去年相比,政策更加侧重于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对企业这一创新主体的奖励。

  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新增对新入选或引进的“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予以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另行制定)。对上述人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项目补助。

  在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方面,新增对上一年度我市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增长3%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研发投入5%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自主开展协同创新活动,按企业实际支付给合作单位(一级法人)经费的30%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实施安庆市创新企业培育计划,对入选省创新企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5万元奖励,增幅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加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鼓励发明创造方面,对获得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团队,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团队,分别给予奖励。同时,新增对这些奖励项目产业化的企业进行奖励,项目产品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的,按其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销售该项目产品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

  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新增对纳入省市共建的省级以上企业实验室,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新增对经省备案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依据场地租赁合同和支付凭证据实补助2016年度场地租金。


 

  
 
   上篇文章: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下篇文章: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设为主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