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奖励20万元
对当年引进推广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成果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当年创建国家、省良种场(保种场、现代种业示范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对当年获得农业部认证的绿色食品(水稻、油菜)生产基地,每个基地奖励30万元
4月27日,《安庆市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政府“一年一版”的要求,在去年政策基础上修订完善的“2016年版”,特点鲜明、含金量高,更具开放性、具体化、可操作性,突出体现了我市当下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地方特色。
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方面,政策对当年完成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新建和技改、扩建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水产、畜禽、果蔬、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厂,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土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钢架大棚等生产设施、仓单、保单和应收账款作为反担保抵(质)押物融资等,做出了明确的奖励规定。
在培育农产品品牌和市场营销方面,政策规定,对当年在我市(下同)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奖励20万元。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上海、南京等外省会城市或直辖市设立专卖店、直销窗口,销售本地农产品的,给予年租金10%的奖励。
政策规定,当年新增集中连片耕地流转1000亩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当年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0元的补贴;新建连栋温控大棚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万元;当年新增无性系茶园、标准化果园和桑园面积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的补贴。当年新建存栏100头以上规模肉牛场或500只以上规模肉羊场、存栏3万羽以上的规模蛋禽场、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绿色增效方面,政策规定,当年引进推广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成果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创建国家、省良种场(保种场、现代种业示范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当年获得农业部认证的绿色食品(水稻、油菜)生产基地,每个基地奖励30万元;当年创建的省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区)、农牧结合示范基地、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基地,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
该政策同时还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产业扶贫等进行了明晰划分,明确了奖励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