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从事个体经营也可以领取创业补贴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日照市制定下发通知,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条件降低,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
根据该通知要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今后也纳入创业补贴范围;对个体工商户转制为小微企业和已受让省级前置审批行业企业方式自主创业的创业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相关申请表格合并归一,减少申请材料数量;降低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条件,将为被吸纳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从缴费满12个月放宽为连续缴费4个月;简化补贴流程。
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与管理。规范认定流程,县(区)推荐,市级相关部门联合评审认定,并统一名称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或“市级创业园区”;进一步严格认定条件,要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提供创业孵化的专门场地、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专职人员,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融资服务、创业培训、专题讲座以及其他服务,为创业者落实或协助落实创业资助、租金减免、水电暖减免、税收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同时加强创业实体入驻备案管理,明确对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奖补资料和要求。
放宽大学生创业培训条件,扩大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范围,将高校毕业学年前一个学期的大学生纳入日照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