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政扶持农业领域就业创业大学生
日前,记者从南京市农委采访获悉,为鼓励和引导引导高校毕业生来南京从事农业领域的就业或创业,南京市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列出一条“大学生引进政策”:“大学生进入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通过考察和认定后,可以得到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补助”。
2015年初,农业部就将江苏省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试点省。当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是发展现代农业、破解“谁来种地”问题的重大举措。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仅要数量充足,也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不仅是要有文化和技术、还要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
南京市农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引导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来宁,进入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农村社区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业科技服务等,引导他们领办或创办各类农业科技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支富有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农业从业群体,不断充实壮大职业农民队伍。
引导高校毕业生来宁就业创业成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模式之一。
意见指出,对省内外大专以上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南京市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满3年者,经考察和认定后,就可给予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补助。
对大学生进行农业就业创业的认定,需区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先考察,再由市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认定,学费补助资金由市、区各负担一半。
具体如何认定,本科、硕士、博士,哪一个阶段的学费能全额补助,哪些费用能纳入学费等,还需制定实施细则加以明确。目前,市农委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有望5月底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