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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转促”重大项目用地优先安排
作者:佚名  出处: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22日  点击次数: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出台 《关于贯彻落实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先安排“调转促”重大项目用地,创新供地政策,采取多种方式供应新产业用地;对旅游和养老业、贫困地区和设施农业发展,实行差别化或特殊政策等具体措施。

  在产业用地上,对于二次产业,总量上持续降低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比例,结构上不断压缩传统、低端、产业链短、科技含量低的项目用地供应。大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保障科技含量高、有带动示范性、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项目用地。对于三次产业,增加住宿餐饮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快递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用地供应。

  优先安排“调转促”重大项目用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医疗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电子商务、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民生项目用地。创新供地政策,大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用地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新产业,符合条件的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新产业的用地行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市、县在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时,须坚持“先存量、后增量”原则,优先安排使用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允许存量土地使用权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土地使用者无法盘活低效利用的土地,市、县政府依据土地储备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给予原土地使用者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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